发布时间:2025-05-23 点此:954次
近来,网络上一则“博主在景区摆摊转卖蜜雪冰城柠檬水”的推文引发重视与评论。相关论题冲上热搜第二。
该博主将原价4元(本钱3.4元)的柠檬水加价到6元出售,3个半小时内卖出98杯(另自饮2杯),终究获利254元。
还有网友称自己在演唱会场馆外摆摊2小时,经过二次售卖蜜雪冰城的柠檬水,净收入超200元。
图片来历:经视直播视频截图
红星新闻报道,记者联系了多名有此阅历的网友,其间一位网友标明,自己曾进购20多杯蜜雪冰城柠檬水,在一偏远景区涨价至5元一杯售卖,成果无人问津,导致很多柠檬水被糟蹋。
据湖北经视《经视直播》栏目,记者查找发现,在不同时刻和地址,也有相似摆摊售卖蜜雪冰城的视频,但视频中并不清楚是蜜雪冰城工作人员摆摊售卖,仍是其他摊主转卖。5月20日,蜜雪冰城客服回应称,已记录相关状况,将反应给公司相关部分,后续由专人核实是职工出店售卖仍是别人转卖。
对此,湖北炽升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经昕标明,从合法性来看,转卖者所售产品为正规渠道购买,未造假、未哄抬物价且未损害别人权益,一般不构成违法。不过,转卖者或许因无营业执照、未办理相关证件,违背当地针对活动商贩的办理规则。关于进步价格转售的行为,律师以为,蜜雪冰城将产品售出后,购买者即享有处置权,品牌方无权束缚转卖行为,若品牌方约束转售价格,则或许涉嫌违背《反独占法》中关于纵向独占协议的规则。此外,关于转卖者摆摊运用“蜜雪冰城”招牌及logo的行为,律师指出,其片面意图多是标明产品来历,并非歹意侵略商标权,若未对品牌形成负面影响且合理运用标识,一般不构成侵权。
每日经济新闻归纳自红星新闻、湖北经视《经视直播》栏目、揭露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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